用耐火建筑物构件(如防火墙)将建筑物分隔开的、能在一定时间内将火灾限制于起火区而不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叫做防火分区。对建筑物进行防火分区的目的:是防止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时,以便把火灾控制在一个小的范围内进行扑灭,不至蔓延扩大,尽量减轻火灾造成的损失。(一)防火分隔设施分为:(1)竖向分隔设施(2)水平分隔设施竖向分隔设施主要是:楼板、避难层、防火挑檐、竖井的防火分隔、建筑物的功能转换层。(二)水平分隔设施主要是: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幕等。
防火墙是由不燃烧材料构成的,为减小或避免建筑、结构、设备遭受热辐射危害和防止火灾蔓延,设置的竖向分隔体或直接设置在建筑物基础上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具有耐火性的墙。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建筑面积)注:①重要的公共建筑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商店、学校、食堂、菜市场如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有困难,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②建筑物的长度,系指建筑物各分段中线长度的总和。如遇有不规则的平面而有各种不同量法时,应采用较大值。
③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一倍计算。
④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如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和水幕分隔。
⑤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独立建造。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出入口。